养老机构设立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发布时间:17-03-09 字体:【  】  【关闭窗口】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养老机构设立行政许可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2号)第四章、《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八条。
三、实施主体:日博365体育
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2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办事程序:
1、申请筹办阶段:申请人带申请材料向养老服务中心提出筹办申请→养老服务中心受理→审查材料→现场踏勘→符合条件的制作同意筹办决定书
2、申请领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阶段:申请人带申请材料向养老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养老服务中心受理→审查材料→现场踏勘→符合条件的制作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五、实施范围和对象:拟成立养老机构的申请人
六、申请材料
1、申请筹办条件:
(一)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三)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四)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床位数在10张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领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一)设立申请书;
(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
八、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17—83605344;
投诉电话:0517—8908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