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级社会组织财务抽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17-07-12 字体:【  】  【关闭窗口】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16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市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23号)和《关于印发日博365体育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我局对市级61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财务抽查,重点检查了其中7家社会组织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或者挪用资产,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情况。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1、淮安市律师协会正常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存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或者挪用资产等情况,也没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
    2、淮安市洪泽湖河蚬协会正常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存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或者挪用资产等情况,也没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
    3、淮安市幸福教育研究会正常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存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或者挪用资产等情况,也没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
    4、淮安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正常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存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或者挪用资产等情况,也没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
    5、淮安同济医院正常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存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或者挪用资产等情况,也没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
    6、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正常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存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或者挪用资产等情况,也没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
    7、淮安鸿升博爱基金会正常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存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或者挪用资产等情况,也没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